在有关樟子松防腐木材的废弃管理方面,可以遵循以下一些指导原则:
(1)要尽可能地循环使用防腐木材。
(2)不可以在篝火、烤肉、壁炉、取暖炉或者生活锅炉中燃烧防腐木材,因为燃烧后产生的烟雾和灰尘中可能形成有毒的化学品。 (3)不要将樟子松防腐木材的木屑或者残余部分用于堆肥。
(4)废弃的樟子松防腐木材、切除的端料、木屑以及建筑垃圾均应按当地法规要求进行处置,所选用的处理方式不同,相关法规也不尽相同。
关于现有处理技术(即重新使用、填埋以及具有或者不具有能源回收的焚烧技术)的进一步指导方针总结如下:
(1)再使用
1)只能在允许使用防腐处理木材的场合应用。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了解有关防腐处理(如使用的木材防腐剂)的知识,以及与此相关的规章制度。
2)如果重新用于结构性用途,则必须保证这些木材可以满足当前标准或建筑法规中有关强度级别的规定。
(2)填埋
1)在场底防渗、渗出液收集系统以及地下水监测的问题上,填埋场应采用最先进的可选用技术。 2)避免在未采取防渗措施的填埋场中,将樟子松防腐木材与建筑和拆除废弃物共同处置。
3)通常对废旧木材无需进行分选,也就是说,CCA处理过的废旧木材可以与拆除的废旧木材混合处置。 |